道路交通標志相互配合原則
需要設置兩個或的標志,才能達到路口或路段維護秩序、疏導交通的目的時,將應設的標志—配備,並使它們相互配合。【點擊詳情】
道路交通標志一致性原則
道路交通標志作爲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具體形式之一,有其法定的約束力和嚴肅性。【點擊詳情】
道路安全設置交通標志
在擬定或提出設置交通標志方案前,首先要考慮設置標志的依據,對照國標《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》中各標志具體的設置條件,並針對標志系統對道路交通的影響,制定標志設置方案,標志設置的性與合理性。【點擊詳情】
交通安全設施工程質量控制特點
交通設施工程是在路面工程已基本完成後才開始施工的,交叉施工作業多是其主要特點。大部分工程是安裝成品、半成品,而這些產品的制作過程往往不在施工現場,而在生產廠家。【點擊詳情】